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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获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资金492万元

时间:2017-07-10 15:11:00 作者:我的信息

      2017年,临沂市获得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补助资金432万元、试点补助资金60万元,由各县区根据拟分配数额提报拟补助项目。为接受社会监督,近日,临沂市环保局予以公示。大众网记者从公示中获悉,沂南县获调查补助资金最多,为85.42万元,费县成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试点县。

  2017年,临沂市获得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补助资金432万元、试点补助资金60万元,共计492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要求,由各县区根据拟分配数额提报拟补助项目,经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确定具体补助项目和数额,并由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报省环保厅、财政厅备案后确定最终分配方案。

  调查补助资金方面,根据省环保厅提供的清单,临沂市的农村单村、联村供水工程从各县区分布情况来看,沂南县最多539个,依次分别是沂水县408个,平邑县259个,蒙阴县228个,临沭县223个,费县218个,兰山区195个,莒南县150个,郯城县133个,兰陵县115个,罗庄区102个,临港区42个,河东区42个,高新区41个,蒙山旅游区23个,经济开发区最少8个。

  按照省环保厅提供各县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名单中水源地数量及调查任务占全市比重,对各县(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补助资金进行分配,具体情况为:费县34.55万元,兰山区30.90万元,河东区6.66万元,罗庄区16.16万元,沂水县64.66万元,蒙阴县36.13万元,沂南县85.42万元,平邑县41.04万元,兰陵县18.22万元,郯城县21.08万元,临沭县35.34万元,莒南县23.77万元,高新区6.50万元,经济开发区1.27万元,临港区6.66万元,蒙山旅游区3.64万元。

  试点资金方面,临沂市需委托一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一个县区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试点工作,待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在全市、全省推广。

  根据各县区前期水环境管理工作基础和饮用水水源地水文地质类型的代表性选择试点工作县区。河东区、罗庄区、经济区、高新区、兰陵县、郯城县、临沭县、蒙阴县、平邑县等9个县(区)由于没有地表水水源地或地表水水源地占比过低,不具备试点的水文地质代表性要求;蒙山旅游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数量仅为23个,且未参与各县区平时工作考核,不具备试点代表性。其他县区根据水源地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程度和2016年水环境管理工作考核状况进行评分,最后得到各县区的综合评分,费县的最后综合得分最高为83.49分。因此,选择费县作为试点县。

  公示期为2017年7月6日-7月13日,联系电话:0539-720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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