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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省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时间:2018-08-03 23:18:22 作者:我的信息

记者在司法部7月31日召开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上获悉,司法部自2017年8月下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至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规划设计、设施配备、队伍建设、规范运行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展。

了解到,随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覆盖率逐步提高,功能逐步优化,司法行政资源以平台为依托逐步整合,为司法行政工作面向社会统筹提供一站式服务提供了载体,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近一年来,各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8年6月,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6省(市)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覆盖率达100%;各省(区、市)均已建成热线平台,各地均已建成省级法网。平台职能作用逐步发挥,其中中国法律服务网自试运行至今法律服务咨询总量达20.5万余次,智能咨询15.4万余次,知识问答咨询量近4万次,在线留言咨询1万余次,留言咨询服务点赞率达92.6%。此外,平台建设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4个省份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22个省份纳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为平台建设创造了良好政策氛围。(记者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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