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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五一实施 城管查处首起违法案件

时间:2018-05-15 10:06:15 作者:我的信息

市城管局查处“首起”违法案件


大众网临沂5月15日讯(记者 刘元迪 通讯员 刘宇) 近日,临沂城管查处一起无工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城市停车设施的案件。据悉,这是《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自今年五一实施以来,市城管局查处的首起违法案件。

据介绍,《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自今年五一实施以来,市城管局不断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严格执法,规范停车设施经营行为。近日,市城管局市政规划执法大队配合市停车办在检查中发现,在兰山区柳青街道天津路东段新设置了一处停车收费岗亭。经查,该新设停车场无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和备案登记,违反了《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属无工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城市停车设施。执法人员依法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违法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加大临沂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停车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法,规范城市停车设施经营行为,构建良好的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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