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0日。
在临沂市区开货车的刘某因无视交通禁行标识,违章后被交警处罚。事后,刘某录制视频辱骂交警并发布在微信群里,被人转发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8月10日下午,兰山公安分局北园路派出所经侦查,将刘某抓获,依法行政拘留10日。
7日,一条辱骂交警的视频在微信群里疯传。视频画面显示,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在货车驾驶室里用手机自拍,称自己凌晨四五点钟就起来干活,起早贪黑不容易,辱骂交警对其罚款,表示自己不怕罚,自己会越罚越干。整个视频时长34秒。
8月10日下午,辱骂交警的这名男子被兰山公安分局北园路派出所民警抓获。据办案民警介绍,8月7日,这条视频出现不久,派出所就接到了辖区交警的报案。民警调查发现,辱骂交警的男子在7日早晨6点左右在北城新区驾车进入禁区被执勤交警处罚,此人姓刘,在市区靠驾驶货车拉货为业。
8月9日下午,办案民警侦查到,刘某出现在临西十一路一市场,民警迅速赶到,将刘某控制并带回。被带回派出所后,刘某对自己辱骂交警的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也表示出深深的悔意。
在讯问室里,接受完警方讯问的刘某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刘某称,这条视频录制于7日早晨被交警处罚完不久,当天清晨,他早起驾驶货车送货,哪想返回途中经过北城新区滨河大道时遇到执勤交警,刘某因违反禁行规定被罚款200元并扣3分。接受完处罚后,刘某想想自己起早贪黑不容易,一大早就被罚款,他越想越窝火,车行至双岭路时,他停车录制了这段辱骂交警的视频。
这段时长34秒的视频被刘某发进一个微信群后,很快被众多网民转发。“我本来是想泄一时之愤,没想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很快转发了视频,待我意识到造成恶劣影响时,我已经无法撤回了。”刘某说,这几天来,他一直反思自己,其实交警是没错的,是自己没有留意到禁行标识违章,一个城市如果没有交警,秩序会更乱。这段视频不仅影响了自己的形象,也损坏了临沂人的形象。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也向交警深深地道歉,说声对不起。”刘某表示,他也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一定要多学习交通规定,认清交通标识,不要违章,更不要借题发挥做不理智的事情。
8月10日下午,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兰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沂蒙晚报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