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蓝天热力发布公告
2021-2022年供暖季开始收费
关于2021-2022年供暖季收费的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为保证今冬正常供暖,提供优质供暖服务,我公司开始收取2021-2022年供暖季热费。通知如下:
一、缴费
1、缴费标准:根据临沂市物价局《临价格发[2018]124号》文件规定,居民用暖价格23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非居民用暖价格34元/㎡(按建筑面积计)。
2、缴费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20日。如未按时缴费将产生滞纳金,滞纳金自2021年11月11日起,每天按总热费的5‰累计收取;收取上限不高于总热费的10%。
3、缴费方式:①热用户可通过蓝天热力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缴费,网上营业厅(http://www.chngec.com.cn),蓝天热力公司客服大厅等方式使用缴费卡号(原六位数卡需在卡号前加1030)进行缴费。②低保、特困用户应持临沂市低保证、特困证、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蓝天热力公司客服中心办理减免手续后再缴费。③我公司不委托任何个人代收热费。
4、缴费号查询:热用户可通过蓝天热力网上营业厅(http://www.chngec.com.cn)或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业委会查询供热缴费号。
二、报停、开栓
1、申请时间:用户要求报停或开栓,应于2021年10月10日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方式:热用户可通过蓝天热力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http://www.chngec.com.cn),蓝天热力公司客服大厅等方式使用缴费卡号办理报停或开栓。
3、上供暖季报停用户,本供暖季需要用暖,须办理开栓手续;本供暖季不需要用暖,无须办理报停手续。
4、用户逾期申请开栓,原则上不予办理,若现场实际情况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供暖的,可通过蓝天热力公司客服大厅办理开栓手续。
5、报停用户须自行关闭供暖入户的供、回水两个阀门或隔断供热入户供、回水两根管道,确保室内采暖设施与供热系统彻底断开,如阀门关闭不严,造成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服务网点
1、客服中心
地址: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院内(沂河路与电厂路交汇处南600米路东)。
2、兰山区服务网点
地址: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金雀山路与八一路交汇西北角)。
3、河东及经济开发区服务网点
地址: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沂河路与温州路交汇北宏宸大厦)。
四、联系方式
1、供暖热线:96789
2、网上营业厅:http://www.chngec.com.cn
3、微信:临沂蓝天热力微信公众号
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1日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公告
尊敬的热用户:
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工作即将开始,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城区集中供热主要热源企业之一,目前,已全面完成辖区内供暖设施的检修、维护等任务。为确保城区集中供热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今冬明春供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热用户缴费注意事项
(一)缴费标准
按照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发改价格〔2020〕228号文)规定的缴费标准“居民用热价格为23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非居民用热价格为34元/㎡(按建筑面积计价)”执行。
(二)缴费时间
9月1日-10月20日;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我公司保留对用户停止供暖的权利,并于11月20日后每天加收5‰的滞纳金。
(三)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缴费;可通过中行手机银行APP进行缴费;可通过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网上银行缴费。
①支付宝缴费流程: 首页→生活缴费→暖气费→临沂恒源热力→供暖编号(例如00026X2),请核对信息后进行交费。
②微信公众号缴费流程: 扫描文末二维码→进入公众号→业务办理→供热缴费→新增热卡(例如00026X2)→添加→选中添加的供热编号→请核对信息后进行交费。
2.线下缴费:用户可持“供热使用证”或“缴费卡”的供热编号到恒源热力客服中心收费大厅窗口、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恒源热力窗口(按其规定,不允许现金收费)缴费,可就近到浦发银行、中国银行窗口缴费。
3.便捷缴费流程:
(四)缴费注意事项
1.用户供热编号是热用户唯一缴费编号,请各用户对缴费编号进行妥善保管记录。房屋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前往恒源热力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查询缴费编码方式:①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供热编号查询;②拨打恒源热力服务热线5976666查询;③热用户可到恒源热力客服中心窗口查询;④可到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恒源热力”窗口查询)
2.如往年报停供暖的用户今冬如需供暖,需通过线上、线下缴费后及时拨打服务热线5976666进行登记开阀,我公司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开通供暖。因用户缴费后未进行登记的用户,造成未按时供暖的由用户负责。
3.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内私自接通或恶意欠费的用户,除全额缴纳热费外,并对个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单位用户可以处10000-50000元罚款;性质恶劣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报停业务办理
(一)报停时间:自每年9月1日—10月10日止。
(二)报停的用户,必须在10月10日前报停并确认断开用热系统与供热系统的连接。报停期限仅限本采暖期,次年开、停需重新申请。未在期限内申请报停的视为正常用暖,需缴纳全额热费,请本采暖季不用暖的用户高度重视。供热公司片区工作人员对报停用户进行验收确认后,将数据输入收费管理软件,并在小区内公示,欢迎广大热用户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8179156。
(三)已经申请报停的用户需对家中用热设施定期检查,出现跑冒滴(内)漏时请及时维修更换,以免家中无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