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人社部门下发《关于公布201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暨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额的通知》,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3440元。2018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以职工2017年度工资额为基数。
据介绍,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也称缴费基数)申报办法中上、下限额的政策规定,确定了2018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额分别为15860元/月、3172元/月。
“根据规定,‘上限’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300%、‘下限’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60%,职工工资额在上、下限区间的据实确定。”市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临沂市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额也已确定。
据悉,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和《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公布了临沂市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额。
据介绍,2017年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9305元。据此确定,我市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额分别为17326元/月、3465元/月。
沂蒙晚报记者 唐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