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临沂市规划局对《临沂市农村新型社区与新农村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进行批前公示,根据公示内容,我市将建成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或集中社区)、基层村五级城乡居民点布局结构,推进我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
据了解,此项规划中包括我市行政辖区内现状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全部地区的全部村镇(不含城市建成区内的农村新型社区)。规划衔接省、市政策要求和《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等上位规划要求,明确未来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规模布局和发展路径,是指导全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健康发展、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的全覆盖、综合性、纲领性规划。
在分类和建设模式方面,我市将形成“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或集中社区)——基层村”的五级城乡居民点布局结构。构筑临沂市层次分明,功能完备的现代城乡村镇体系。同时,规划是《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发展规划(2014-2030)》总体布局的细化,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农村建设起宏观指导作用。
对城区现状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街镇将参考上位规划、相关规划和各街镇总体规划、2016年两次新农村建设材料反馈、2017年市委农工办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并对照各街镇近期的实际情况、主导产业、发展思路等,分析现状村庄的区位、产业、地形情况,提出新型农村社区、新农村的引导建设范围和设施配套要求,对于社区和新农村建设进行布局。
各县区现状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街镇则参照各县总体规划,并分析了县城各乡镇的城镇性质、主导产业和地形地貌等因素,对县域的城镇化发展分区、分类,并提出发展策略,指导县级社区建设规划的编制,不作具体村庄调整安排。摸底调查汇总各县传统村落和有成为传统村落潜力的村庄形成传统村落的资料库。
同时,根据我市市域统筹建设导引图,我市将分为城市紧密带动区、社区集中统筹区、镇村联动统筹区、生态优化提升区等。根据各个县区的实际,划为城市带动型、资源(劳动力)驱动型、资源(旅游)驱动型、资源(高效农业)驱动型、资源(矿产)驱动型、资源综合驱动型、基础服务型。
公示时间从3月21日至4月19日,市民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反馈意见需市民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为czk6603@163.com;联系电话为8070603。
五级布局结构分为四类区域分策略引导
据了解,我市形成“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或集中社区)——基层村”的五级城乡居民点布局结构后将分为四类区域,分策略进行引导。其中,城市(中心城区、县城)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区域,主要进行城中村改造,逐步建设为集中社区;与城市(中心城区、县城)紧密联系的、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区域则逐步建设为集中社区,尽量向城区集中;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各乡镇(街道)镇区、及其周边2-3公里范围内的村庄,将逐步建设为集中社区,尽量向镇区集中;各乡镇(街道)其它地段的村庄分为中心村和基层村进行引导,主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此外,提升思路则是在基本思路基础上,依据各区域地形地貌及村庄布局现状,突出山地、丘陵、平原地区居民点布局特色。山地地区突出保护农业生产特性、庭院经济和特色景观旅游资源,评估地质情况,对有地质灾害潜在风险的村庄尽快搬迁。丘陵地区因地制宜确定社区建设力度,综合考虑丘陵地区农业生产和传统村落保护要求。平原地区在有效保护历史村落的基础上,尊重农民意愿,推进社区建设,集中土地进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