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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的科仪法术与授箓制度

时间:2021-09-08 08:39:35 作者:临沂民生网

道教举办授箓仪式,不仅关系教团的建设,道教徒自身的修行,而且也关乎法术与科仪的举行。
授箓与法术的传授紧密相连。早期的道法,主要是正一、洞渊、灵宝、上清诸法,两宋以降,大量新的符箓派问世,法术种类大增。即以五雷正法来说,虽则大家都说召五雷,但名目之多,只要读一读二百六十多卷的《道法会元》,足以让人目眩。当时,任何一个新的流派,都创造了自己的符,一部分还有系统的箓。拜在某一派门下,想传秘法,可能是个相当长的过程,初进门时,师父不见得即将秘法倾授。只是经过考验,确定他是真心诚意,才会将符箓传他,同时当然也就将相应的法相传。
所以,授箓与传法、行法是一致的。这一点,在《太上天坛玉格》和《正乙天坛玉格》中都有规定,后者是清代所出,规定的内容更多、更详细。
在一个道派之中,得授法术,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与授箓的渐次推进是相应的。我们知道,正一盟威箓共二十四阶,但并非一次传授完毕,而必须经过多年的考察,积有道功,才能逐渐授予。而这一派的法箓,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授箓与授法相一致的情形。收于明《道藏》的《正一威仪经》对于授箓与行法的关系说得非常清楚。
此经将各箓的妙用一一对举,授箓与行法成为一个井然有序的体系。对于受什么箓,能有什么样的异能,不受又会有什么样的不妥,说得非常清楚。所以此经十分强调授箓本身的严肃性:

正一受道威仪。经戒符箓不诣师受,行之不神,反得偷盗之罪。须诣师受,依法修行,略举要领,诸宜如之。

正一受道威仪。凡欲受道,先诣师门,丹祷拜伏,师许,投辞请经戒符箓,书写如法,斋粮质信法衣法物并备具已,然后登坛,启告裂券断盟,列辞自状,皆当拣日隔月,不得频繁,及默许易从。

正一受道威仪,夫受道,须诣有经戒符箓之师,不得虚传声誉,妄受真经,此道大禁,魂考九幽。

正一受道威仪,师无法不得妄授弟子拜请,虚传盟誓,风刀万劫,七祖同辜。切慎之焉。

(《道藏》第18册,第252—253页)

法箓授受严肃,必须面对师尊亲自拜受,为师的则必须有法才行,无法而授拜请,徒自招殃。按照授箓的诸项规则去做,才能保证行法的有效。
这里所表现的可能是唐甚或以前的情形,只限于正一道的箓。及后世道法越出越多,各新出道法也各有符箓系统。这样,箓与法的纠结也就更加复杂。因为道法流传,凡是名气较响的,往往求之者蜂拥而来,得法者一鳞半爪,而并未得受相应之箓的,也就难免发生。甚至学法周全,却未能有机会受箓的情况也会存在。这样,箓与法便会发生分离。况且,在每一道士的一生中,可能多次拜师学艺,所以受箓与得法情形便难以单一。每当有大的法事,需要有人担纲为高功,从技艺上说,可能会此法的人不止一人,但是从资质上讲,会此技艺者未必真的有过受此箓的经历。像唐代叶法善这样的高道,从小到大,历受多种箓,也学会多种法,毕竟不会很多。因此,从教团来说,必须有适当的规范,来确立箓与法的一致。这种约束是对每一个人,但其着眼点却是整个法术、科仪的整体规范、纯正。所以,宋朝以后,当新符箓派大量出现,便要有统一的规则。《太上天坛玉格》便是这样一部规范性的经书。按此书的记载:

法与箓相须,不可相违。天心法宜受都功箓、五雷箓,详见《神霄玉格》。

《神霄玉格》这部书,本人孤陋寡闻,以前素未见过,觅之多年。不知是否在元代焚毁道藏经版时已一起乘光上天。若是在哪处洞天或是乡野仍存,则希望重见天日,保存这重要文献。
此且不论。单说法与箓相须的规定,确定了行某法,必以受某箓为前提。像神霄大法,载于书上有十二卷之多,多为呼风唤雨,驱邪斩妖,遣瘟治病等法,而其前提是必须受过神霄箓,行其他的法也一样。所以受箓是科仪行持、法术施展的前提条件。授箓仪式制度的规范,保证了行法的有效。
(本文摘自刘仲宇教授的《道教授箓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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