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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今年前4月查处违法行为794起,处罚3982.69万元

时间:2018-05-18 17:16:49 作者:临沂民生网

◆中国环境报记者王学鹏通讯员马腾美

“今年1月~4月,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94起,处罚金额3682.6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21%、86.6%。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起,查封扣押案件16起,限产、停产案件9起,行政拘留案件13起,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3起。”

作为山东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地市级行政区,临沂市污染源数量众多。面对日益繁重的环境监管任务,环保部门怎样提高环境执法效能?环境执法者如何做到尽职免责?

近年来,临沂市从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入手,不断规范环境执法流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市、县(区)级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努力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推动执法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痕迹化。

□从立案到执行均有规定

■完善环境行政处罚流程

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有严明的纪律和制度保障。临沂市环保局印发了《临沂市环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南》,从立案审批、调查询问、现场勘验、听证申辩、移送移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内容做出规范要求,完善环境行政处罚流程。同时,实行行政处罚案卷季度、年度评查、抽查制度。

“案卷抽查制度是由各县区环保(分)局对所属辖区所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系统排查,并提交自查报告。根据自查报告及案卷目录,随机抽取案卷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通报形式正式下发,县区按照时限要求积极整改。”临沂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凌绫对记者说。

临沂市环保局还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积极实行执法全过程影像记录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

围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临沂市环保局积极组织环境执法大练兵、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和环保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培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7年完成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与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组织4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件年审网上考试;组织13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并为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件。

为畅通环境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临沂市环保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查处环境违法犯罪以及衔接工作有关情况,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常态化的信息互通共享,畅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沟通渠道,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全市公安、环保联合查处刑事案件68起、行政案件171起,刑事拘留153人、行政拘留162人;检察系统出具检察建议书27份,各级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48起,申请强制执行金额1718万元。

□实行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

■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近年来,全市环境执法频次明显增加,范围也越来越广,对办理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刘永贵介绍道。

临沂市调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印发了《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建立市、县(区)级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要求每一案件必上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查处案件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适用法律及定性是否正确、法定程序是否符合、是否移送公安等方面进行审核、表决,确保执法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有序,保障案件审理质量。

截至目前,市级案件审理委员会已召开27次会议,讨论并集体审议通过290余起环境违法行为。

“案件从立案、调查、审核到法律文书制作、送达、执行均实行流程式管理,执法步骤更规范、违法查处更高效,”凌绫告诉记者,通过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严格把关,有效防止人情案的出现,降低了因依靠个体经验独立决策从而导致工作出现失误的风险。

临沂市环保局积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参与辅助决策机制、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将其提出的法律意见作为重要参考,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据统计,市环保局法律顾问先后参与听证10场,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6件,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两次,评审案卷200余份。

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临沂市环保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科室、单位负责承办重大行政决策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社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专家和部门的意见,经政策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适时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注重专家的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为确保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临沂市环保局印发了《临沂市环保系统包县区包行业企业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市级督查、县级监管、镇级巡查责任人员体系,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包片、分线责任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凡监督检查、问题告知、问题处理、后督察等工作不力,对负责片区、行业督导不到位,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市环保局网格责任人与县区(分)局网格责任人“同责同罚”,予以严肃处理。

临沂市环保局不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环保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检查。2017年共承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25件,所有建议、提案办结率、答复率、面复率均为100%。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临沂市环保局建立“四风”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27名同志为临沂环保“四风”义务监督员,聘期1年。定期召开座谈会、畅通电话、微信联系,及时听取监督员意见、建议和要求,并虚心诚恳接受批评,主动整改落实,及时反馈情况和结果,对监督员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临沂市环保局不断拓宽互联网投诉渠道,设立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诉求平台,强化舆情信息监测,安装运行舆情监控平台,及时掌握舆论动态,优化舆情处置流程,完善舆情监控转办和反馈机制,提高处置效率。对反映的环境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回复网友,树立环保部门敢担当、负责任的良好形象。

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12条,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100%,在临沂市网信办公布的2017年市直单位、部门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中,临沂环境网站考核优秀。在全省17地市政务公开评比中获得第三名,评分迈入全国14个信息公开先进城市行列。

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截至目前已召开55次新闻发布会,曝光重点环境违法行为1120起。同时开播《环保在路上》电视栏目49期,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和各类环境问题148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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