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的新时代
  • 习近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 寻茶组内容
  • 临沂市人民政府

临沂民生

您的位置:首页> 临沂民生

正风肃纪 临沂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07-31 22:32:07 作者:临沂民生网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临沂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兰陵县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质监站副站长高继伟、检测站站长李兴江,兰陵县方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县住建局下属企业)经理李相龙等3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5月24日下午,高继伟和李相龙参加某项目验收工作后,与李兴江共同接受该项目经理赵某和项目施工方负责人王某某宴请。期间,李相龙驾驶兰陵县兴亚监理公司(县住建局下属企业)公务用车接送高继伟、李兴江。兰陵县纪委分别给予高继伟、李兴江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建管处主任徐芝森作出书面检查。兰陵县住建局对李相龙通报批评,责令补缴燃油费用并罚款。

临沭县人民法院临沭法庭工作人员吴汉龙,书记员付晓彩、宋丽等3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5月24日中午,案件被执行人李某某亲属杨某某为打探案情,使李某某在案件执行中受到照顾,通过临沭法庭驾驶员杨玉飞宴请吴汉龙、付晓彩、宋丽。期间,杨某某先后两次向吴汉龙打探案情,请求对执行案件给予关照。临沭县纪委给予吴汉龙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洪波作出书面检查。临沭县人民法院辞退杨玉飞,对付晓彩、宋丽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扣发两人3个月绩效工资;责令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临沭法庭负责人张锦文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体干警会上公开检讨。

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县社会保险事业处主任郑庆德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1月30日,郑庆德违规借用某银行车辆,与本单位职工到岱崮镇公家庄村“结亲连心”。活动结束后,郑庆德接受坦埠镇卫生院院长赵诗文公款宴请。蒙阴县纪委给予郑庆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补交餐费,对赵诗文诫勉谈话,责成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长武作出书面检查。

◎相关新闻

高新区“三个从严”

为“升学宴”降温

当前正值中考、高考升学之际,临沂高新区纪工委精准发力,以“三个从严”狠抓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不正之风。

该区要求各级党组织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同时加强对本部门(单位)有子女升学事宜的党员干部的管理,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

该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坚决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铺张浪费,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升学宴”;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借“升学宴”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非亲属人员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动用公款、公物操办“升学宴”,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升学宴”的费用。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


更多信息请关注《严纪律 守规矩 临沂在行动》专题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