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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方式 筑牢安全防线 推动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上水平

时间:2018-09-25 20:05:50 作者:临沂民生网

近年来,兰陵县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各项部署,以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突破口,开拓思路、创新方式,成功探索出乡村建设工程“12345”管理模式,实现了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了“小工程”实现“大安全”被省住建厅作为先进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夯实“一个管理”,抓牢质量安全“牛鼻子”

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面广量大,自发性、随意性强,仅仅依靠政府难以形成有效监管。经多年探索,兰陵县充分认识到,抓好建筑工匠的管理,就是抓住了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牛鼻子”。针对村镇建筑工匠分散、无人管理、自发无序的现状,兰陵县以建筑工匠管理为切入点,重点夯实“一个管理”,即“公司+协会”管理,由1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自整合辖区内的村居施工队伍,注册成立1-2家村镇建设公司,负责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的施工,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成立村镇建筑业协会,各村镇建设公司为其分会,吸纳所管理的建筑工匠队长入会,实现公司与协会的有机结合。目前,全县共有村镇建设公司37家,配备专业技术员、安全员74名,统一管理工匠队长475名,工匠7213人。工作中,坚持培训、考核“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考核、培训的指挥和指导效应,倒逼工匠和管理员、监督员主动抓安全提素质,促进管理水平规范提升。一方面,围绕工匠素质提升,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并创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加强与社会化办学机构合作,以建筑技能、安全规范和法律法规为重点,着力抓好建筑工匠、公司经理和安全监督员的系统培训,有效解决了建筑工匠和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人员无上岗证、看不懂施工图纸、不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的问题。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累计培训工匠2.3万人次、工匠队长2660人次、公司经理212人次、村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员5780人次,发放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合格证书9200余份。另一方面,依托临沂市建筑工匠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工匠队长进行“A、B、C”三级信用评定,以信用评定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A级”优先推荐承揽工程,对“C级”取消建筑工匠队长资格,不断激发工匠队长争先创优、规范提升的活力与动力。同时,出台《兰陵县村镇建设公司考核办法》,考核成绩除作为村镇建设工程公司评先树优的参考外,成绩优异的还将优先推荐申请劳务资质,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取消工匠管理资格,清出村镇建筑市场,有效促进了村镇建设公司的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已取消了5家村镇建设公司的工匠管理资格。

  

二、抓实“两项制度”,把牢质量安全“主动权”

在抓好源头管理的同时,注重过程管控,严格实行“两登记、两巡查”制度,实现了抓住“牛鼻子”牵动“牛身子”效应。“两登记”,即审批登记、施工登记。建设方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向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填写《备案表》进行审批登记,并与建设方签订工程服务协议。同时委托辖区内村镇建设公司负责施工,被委托村镇建设公司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并进行施工登记。“两巡查”,即村镇建设公司跟踪巡查、县乡两级管理机构不定时巡查。工程开工后,村镇建设公司派技术员、安全员,对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巡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现场指导整改;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时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依法依规处罚。今年以来,全县共完成登记项目3710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05份,整改安全隐患220处,切实加大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控力度,实现了对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全过程把控。

 

三、细化“三级网格”,筑牢质量安全“责任网”

网格化监管工作重点难点在基层,具体组织实施也在基层。为此,兰陵县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通过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筑牢基层监管“网底”,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管网格。县级网格方面,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并不定期对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镇级网格方面,各乡镇设立了副科级规格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及服务工作,要求每个乡镇配备行政编制人员不少于5人。目前,全县已配备兼职主任18人、专职副科级主任18人、行政编制人员116人,配足配好了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巡查车辆,真正形成了有人抓、有条件管的良好局面。村级网格方面,以自然村为单位,在全县设立995名村居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员,负责上报村居工程建设情况以及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日常巡查等工作,切实筑牢了村居建设工程的“第一道防线”,有效解决了监管力量不足、巡查不到位的难题,实现了监督全覆盖、管理无盲区。

 

四、强化“四个必须”,盯牢质量安全“关键点”

为加强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兰陵县对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现场管理明确了“四个必须”,即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施工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网,必须安装施工用电安全配电箱。为确保“四个必须”落到实处,从三个层面加强巡查和督导:一是乡镇将施工现场“四个必须”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发现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责令停止施工,并要求相关村镇建设公司安排技术员、安全员靠上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能复工,坚决杜绝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带病运行”;二是县住建部门每周采用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拍摄乡镇限额以下工程“四个必须”落实情况的视频资料,定期反馈通报,及时督促乡镇整改落实;三是县政府抽调县督委办、住建、安监、规划、国土等部门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由3名县级领导带队,每月分片对“四个必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有力推动了全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目前,“四个必须”已成为全县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标配”,也是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关键点”。

 

五、实现“五个覆盖”,打牢质量安全“基本功”

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运行机制是扩大工作覆盖面的有力保障。兰陵县在强化领导、资金等支持的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意见》《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乡村建设工程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管范围、施工队伍管理、监督巡查等作了详细规定,为全县限额以下工程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将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纳入年度考核,每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考核成绩计入年度科学发展总成绩,确保工程管理规范、配套齐全、质量提升,逐步实现了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五个全覆盖”,即村镇建设公司全覆盖;配备有专业资质证书的技术员、安全员全覆盖;村镇建设工程登记备案全覆盖;村镇建筑从业人员持有《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合格证》上岗全覆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作者系兰陵县委副书记、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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