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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法院在沂沭河法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罪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时间:2024-06-05 16:50:55 作者:我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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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夏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环境公益诉讼案在沂沭河法庭公开审理,案件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另行宣判。这是我市首次在沂沭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标志着沂沭河法庭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被告人夏某某在沂河新区朝阳街道自家附近树林内,使用捕鸟网、诱鸟播放器等工具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白头鹎鸟6只、暗绿绣眼鸟3只、灰喜鹊3只,其中4只白头鹎鸟、3只灰喜鹊被及时放生。另夏某某在沂河新区朝阳集市、临沭集市等地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喉歌鸲、蓝喉歌鸲等鸟类,并通过微信、快手APP等软件和集市摆摊等方式对外销售。其中已销售红喉歌鸲2只、蓝喉歌鸲3只,非法获利1105元,在夏某某家中查获红喉歌鸲15只、蓝喉歌鸲6只。夏某某非法买卖的红喉歌鸲、蓝喉歌鸲价值合计39000元。

庭审邀请部分驻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工作人员旁听,期间参观法庭展厅,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宣教,充分发挥了沂沭河法庭作为环资审判窗口、案件审理法庭、环境教育课堂、协作共治平台的作用。(刘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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