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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宣判

时间:2023-05-30 09:59:48 作者:临沂民生网

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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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


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致谢某某死亡。


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


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


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一审宣判后,吴谢宇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围绕上诉人吴谢宇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法庭组织检辩双方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群众代表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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